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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学生顶岗(生产)实习管理规定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年07月20日 15:06 [来源]: [浏览次数]:

为坚持“就业导向、能力本位、面向市场、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发挥我院“校企合作,主动服务社会”的办学特色,根据《关于高职实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2+1”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决定》文件精神,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和要求,学生在校内完成两年的学习任务之后,应到企业进行为期一学年的生产性顶岗实习(以下简称顶岗实习),为规范顶岗实习管理,保证顶岗实习顺利进行,特制订本规定。

一、顶岗实习是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重要教学环节之一,所有学生均须按要求完成顶岗实习任务,才能取得相应的学分。不能按要求完成顶岗实习学习任务并获得相应学分者,不予毕业。

二、学生进行顶岗实习前,必须按规定办理第三学年缴费注册手续。未按规定缴费注册者,不能取得顶岗实习资格。

三、学生顶岗实习实行学院统一安排、“派遣上岗”制度。学生必须服从学院的统一安排和派遣,特殊原因自荐顶岗实习单位的学生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自荐实习单位申请审批表》,经教研室主任、院长审批后报主管院领导批准。

四、高职在校二年学习任务尚未完成的学生一般不允许提前进行顶岗实习。如有特殊原因申请提前进行顶岗实习,必须有实习单位出具的证明或签订实习协议书,提前办理第三学年的缴费注册手续,并填写《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学生提前生产性顶岗实习申请审批表》,经院长、教务处签署意见,报分管院领导批准。

五、学生参加顶岗实习前,需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顶岗实习教育和培训,签订《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学生生产性顶岗实习保证书》,领取有关顶岗实习资料和实习派遣证。

六、学生开始顶岗实习一周内,须将顶岗实习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和单位联系人姓名等信息报给专业导师和职业导师。

七、学生顶岗实习期间,须成立实习小组,并选出小组长,组长负责实习日常事务管理,并定期向专业导师、职业导师和企业导师汇报本小组实习、生活思想怦,如发生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职业导师报告。

八、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实习单位的,应事先与职业导师或专业导师联系协商,经考研室、学院审批,报学校就业与实习指导中心批准,并落实新的实习单位后,方可调整。

九、学生参加顶岗实习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学生生产性顶岗实习管理规定》和有关管理制度,接受专业导师、职业导师和企业导师的管理和指导,按要求完成顶岗实习任务。

十、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实习单位的利益,保守商业机密,不得擅自离岗。

十一、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遵守劳动纪律,在生产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人身安全,避免人身伤害事故。

十二、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如与企业发生人身权益纠纷,应及时与职业导师和专业导师取得联系,在他们的帮助下,妥善解决。

十三、学生顶岗实习实行学分制管理,实习时间不少于32周,学生在完成顶岗实习的各项任务后,实习成绩及格,计36学分。

十四、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应认真填写“实习周记”,对每周实习主要内容、认识和收获如实作记录。

十五、学生在实习结束时,应对实习情况进行文字性总结,形成“顶岗实习报告”,由专业导师批阅,收入学生个人档案。

十六、学生在实习结束时,应提交“顶岗实习鉴定表”。先由学生本人进行自我鉴定,然后由实习单位根据学生实习期间表现进行鉴定,并加盖实习单位印章,专业导师和职业导师从各自职责出发,对学生顶岗实习期间表现做评定。

十七、顶岗实习总成绩由专业导师按实习鉴定、实习日志和周记、顶岗实习报告成绩在总成绩中的4:3:3比例进行综合评定。其中顶岗实习鉴定成绩由专业导师和职业导师在征求企业导师或企业负责人意见后确定;“实习日志、周记”

和“顶岗实习报告”成绩由专业导师批阅后评定。学生顶岗实习总成绩按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等级评定(90-100分为优,80-89分为良,70-79分为中,60-69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十八、学生必须按学校和企业的要求完成顶岗实习任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顶岗实习成绩不及格,不能如期毕业。

(一)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顶岗实习,或顶岗实习时间达不到规定要求者;

(二)顶岗实习期间因违法乱纪受到法纪处罚者;

(三)不遵守劳动纪律或安全规定造成严重责任事故者;

(四)不按时提交顶岗实习报告、实习手册和实习鉴定者。

机电工程学院

二〇一六年一月一日